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在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0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上述股东提请增加8项临时议案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发出《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部分参会董事、监事等人员以视讯方式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杨钦湖先生(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责)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9,843,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7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0,668,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4,00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7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3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03%。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0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19%;反对212,082,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36%;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7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49%;反对90,65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84%;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0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19%;反对212,082,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36%;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7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49%;反对90,65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84%;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3、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430,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反对2,86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6%;弃权54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0,5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29%;反对2,869,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9%;弃权544,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2%。
4、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5,809,9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1%;反对3,4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8%;弃权6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975,3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00%;反对3,42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8%;弃权608,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5、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40,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70%;反对212,044,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85%;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834,0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36%;反对90,616,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98%;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614,6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4%;反对2,8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5%;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0,780,0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05%;反对2,830,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2%;弃权39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3%。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7,826,3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0%;反对1,6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38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1,991,7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7%;反对1,635,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1%;弃权382,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2%。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8,394,5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反对1,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2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2,559,9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7%;反对1,164,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6%;弃权285,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当选。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0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4,359,6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8,525,02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4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6,910,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075,45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4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80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971,00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524,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690,18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01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7,588,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753,68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5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02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8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010,06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03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06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230,45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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