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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议案9的关联股东俞熔先生、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可、高伟回避表决,议案10除上述股东外,关联股东胡波、北京东胜康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信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熔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合并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282名,代表股份数1,883,857,5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058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合计273名,代表股份数709,530,2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10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数量611,512,7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6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0人,代表股份数量1,272,344,7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458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3,691,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36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3,691,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36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83,691,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36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3,691,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36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1,161,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36%;反对42,695,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6,834,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25%;反对42,695,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3,85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525,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3,489,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20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162,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1%;反对206,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弃权162,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3,84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514,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8,632,22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515,89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3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0,652,0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63,1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9,466,09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63,1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41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1,439,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8,09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78%;反对11,439,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47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59%;反对11,37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3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8,149,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60%;反对11,370,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2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922,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10%;反对16,935,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2,594,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32%;反对16,935,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姚鑫、赵焕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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