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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ST胜尔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5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54,38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51%;其中中小股东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387,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81,051,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73,330,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57%。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审议通过了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38,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70%;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3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了 引进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与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2 审议通过了引进常州京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常州京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96,971,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44%;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3 审议通过了引进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与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了与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8,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8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审议通过了与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3 审议通过了与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96,971,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44%;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4 审议通过了与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1,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53%;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3,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2%;反对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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