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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泰斯特与北理新源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或“甲方”)于2020年5月21日与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理新源”或“乙方”)签署了《成立发展共同体合作协议》,在“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实现共赢、创新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双方决定成立发展共同体,建立长期互利的全面深度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成立发展共同体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震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2层01室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共同在基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通信技术、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分析、服务运营、智能车载终端等业务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载V2X应用、云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汽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车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大数据运营服务、智能终端研发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

  2、双方发挥各自产品优势,甲方以硬件终端设计、生产为主,乙方以软件平台研发为主,双方联合开发软硬件结合的车联网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双方在市场、技术、成本等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自在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等方面的研发与经验优势,共同为客户提供具有优质体验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3、双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成立发展共同体,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监测、国五、国六商用车远程排放监测及其相关业务方面的唯一性排他合作。产品方面,双方集结技术优势联合打造统一的硬件终端、软件平台;市场方面,双方发挥各自销售资源优势,形成“同产品、双渠道”的强大市场协同合力,精准高效为客户实现价值。

  4、双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由甲方母公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乙方董事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合作推动团队,指定双方总经理为团队负责人,指定双方市场、技术负责人为职能接口人,对具体开展的合作项目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处理。

  5、作为合作伙伴,在乙方的相关演示、峰会、展会等品牌活动中,甲方应选择性提供相关应用方案和品牌活动的支持;同样在甲方的相关演示、峰会、展会等品牌活动中,乙方作为合作伙伴,应选择性提供相关应用方案和品牌活动的支持。双方在对外宣传合作成果时需经过对方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意见,并带上对方品牌。

  (二)合作方式与利润分配

  在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内,发展共同体在对外服务方面作为统一的主体,在合同签订方面各自可单独作为主体。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本着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发展共同体在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持续投入研发和市场推广,不断完善统一的软硬件产品,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同时,双方要将对方投入支持的研发、销售人员与资源,按照与本公司同等人员享有同等权益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公司间进行结算。 原则上,发展共同体可将甲乙双方视为发展共同体的软硬件两个部门,由发展共同体统筹进行利润分配,可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三)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续签: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1个月对协议续签事宜进行谈判,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续签协议。

  3、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专业化优势,促进双方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共同开拓和扩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布局。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英泰斯特与北理新源签署的《成立发展共同体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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