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15人,合计持有股份260,030,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556%。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258,167,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8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 代表股份1,863,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9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股份1,863,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9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2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86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燕律师、刘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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