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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进程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严勇等1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资产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2019年10月13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2号〕,根据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

  2020年3月3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2020年3月19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36),详见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3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组织分析与核查。

  2020年5月15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着对社会和员工负责的态度,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本次资产重组加期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开展,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标的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较多,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未能如期开展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位于深圳、武汉、成都、北京、海南、长春、盐城、珠海等近23个城市,标的公司自外地返岗人员较多,前期受到岗人员不足的影响,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未如期进行,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各地陆续正常复工复产,各部门积极协作,已安排开展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待审计工作完毕,将及时予以更新披露。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与标的公司有业务联系的企业遍布全国多个区域,财务数据更新需中介机构对其客户和供应商履行核查程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中介机构的现场审计、函证核查等核查程序无法如期开展。

  3、中介机构人员行动受限,无法开展工作

  从本次疫情开展全国范围的防控措施以来,中介机构人员前往标的公司及其省外分(子)公司需要进行人员隔离,往返交通出行受限,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位于深圳、武汉、成都、北京、海南、长春、盐城、珠海等近23个城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公受限,标的公司员工及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推进财务资料更新工作,但是现场及外部核查程序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预计疫情会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资料更新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截止申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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