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杜军先生、陈保华先生、苏严先生、王玉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祝永华先生,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省、杨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海药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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