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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71号,该函件内容全文如下: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根据公司年报,公司2019实现营业收入22.24亿元,同比增加6.62%,归母净利润1296.63万元,相较2018年归母净利润-6.87亿元,实现扭亏。年报称公司扭亏主要为“文化+”板块的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务快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文化+”业务实现营收5.53亿元,同比增长945.3%,毛利率为96.93%,较去年大幅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文化+”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其依据;(2)公司“文化+”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名称、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业务内容、确认收入、实际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公司“文化+”业务的业务实质、开展期限、成本归集方式、同行业公司可比情况说明该业务大幅增长、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公司年报,公司网络游戏业务实现营收3.50亿元,同比下滑25.14%,毛利率为73.86%,同比增加5.88个百分点。公司主要游戏产品《攻城三国》2019年付费用户数75.96万户的,同比下滑83.31%,充值金额117246.34万元,同比下滑3.27%,ARPU值110.92元,同比下滑58.30%,游戏充值流水变动与付费用户、ARPU变动出现明显背离。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流水前5名游戏的运营模式、月平均的活跃用户数量、付费用户数量、月平均ARPU值、年度充值流水、境外充值流水占比,推广营销费用及占公司营收比例及变动比例;(2)按充值渠道披露《攻城三国》充值流水及贡献营收,并说明该游戏的收入确认方式和政策及其合理性,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游戏境内外流水真实性、收入确认时点和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核查并发表明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获得的审计证据、执行的审计程序;(3)结合行业上市公司可比游戏情况、生命周期情况说明《攻城三国》游戏充值流水变动与付费用户、ARPU变动出现明显背离的原因和合理性。

  3、公司定期报告未披露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不同业务类型下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交易金额、交易金额占对应业务营收比例。

  二、关于财务会计

  4、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8.84亿元,其中1.17亿元为保函保证金受限,短期借款为1.3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6亿元,应付账款17.7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保函保证金的业务来源、交易对手和目前交易进展;(2)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负债规模、现金流状况及日常营运资金安排等分析你公司的偿债及付息能力,并说明应对偿债风险的措施。

  5、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2.35亿元,其中影视投资成本1.70亿元,影视剧本成本3663.04万元,著作权及改编权3369.32万元,影城卖品余额2149.93万元,报告期内仅就影视剧本成本计提减值2961.3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影视投资成本的主要内容、投资金额、完成或预计完成时间、发行或上映的进展情况,并对其中已经上映或发行的说明未在报告期未结转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存货结转时点进行盈余管理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逐项说明影视投资成本、著作权及改编权、影城卖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及合理性。并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根据公司年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8.33亿元,上年同期为3.88亿元,同比增长114%,报告期内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17.11万元,上年同期计提1.30亿元,同比减少78.33%,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大幅减少。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名称、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金额、账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信用政策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合理性;(3)结合同行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审慎,是否与历史情况出现差异,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合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根据年报,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14.11亿元,主要系支付南京金牛湖项目土地款所致,公司预付账款近三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9.18%、19.01%、18.95%,远高于营收增速。公司账龄超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金额合计4.87亿元,且占比较高,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均为项目制作中。请公司补充披露:(1)金牛湖项目截止目前进展情况、报告期内确认的营收及回款情况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2)逐项说明公司账龄超1年且金额超1000万元的预付款欠款方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所涉及影视等项目的拍摄、发行进展情况、账龄、尚未结转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上述预付账款未计提资产减值是否审慎合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2235万元,其中枣庄耀莱影城装修、陆丰耀莱影城装修、宁波耀莱影城装修三个项目工程进度均超98%,报告期内未结转至固定资产内。请公司补充披露未进行结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根据年报,报告期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合计9.58亿元,主要为影城装修费、游戏版权金、冬奥会赞助费。请公司:(1)结合业务实质、合同具体条款说明将冬奥会赞助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2)逐项说明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式及其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公司往年摊销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35.98亿元,商誉占净资产比例为56.22%。其中耀莱影城商誉余额16.75亿元,都玩网络商誉余额12.33亿元,聚侠网络商誉余额3.74亿元,自由星河商誉余额1.62亿元。报告期内,共计提商誉减值0.28亿元。报告期内耀莱影城亏损3.42亿元,连续两年出现大额亏损,报告期内仅计提商誉减值0.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商誉余额1000万元以上标的本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并结合行业现状、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2)商誉余额1000万元以上标的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以及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差异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本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商誉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时点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充分、谨慎,前期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发表核查意见。

  11、根据公司年报,公司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117.39%,年报称主要系履行大额差额补足款取得锦程信托投资份额所致。锦程信托计划前期曾以8.87亿元人民币收购英国特效公司Guidedraw 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情况;(2)英国公司截止目前最新财务数据,并结合目前行业整体趋势、行业内可比交易情况、英国公司自收购以来业绩变化情况说明对应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依据,具体参数及测算过程,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允价值损失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审慎合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获得的审计证据、执行的审计程序。

  三、其他

  12、我部于2019年9月25日向公司发出《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96号),财务顾问至今尚未发表核查意见。我部于2020年1月16日向公司发出《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托计划会计处理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17号),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亦未回复。请相关方说明至今尚未回复的原因,是否发现涉嫌重大违规事项,并于年报问询函回函时一并回复上述函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请公司补充披露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现相关承诺方违反市场公开承诺情形。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现正组织人员着手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回复文件完成编制后再按要求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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