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现对上述公告中涉及的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6,680万股。郑建国、何英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建国通过杭州泰德瑞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瑞克”)持有公司48.02%的股权,何英通过杭州聚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拓投资”)持有公司0.49%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郑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8.5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

  若按照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向郑建国定向发行完成后,郑建国直接持有公司10.11%的股权,郑建国通过泰德瑞克持有公司43.17%的股权,何英通过聚拓投资持有公司0.44%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郑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3.72%。

  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本次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郑建国定向发行股票事项,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三)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与郑建国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郑建国承诺其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三)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郑建国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