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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6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标的公司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落实。鉴于《通知书》中部分事项涉及的内容和数据还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的2020年5月2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通知书》的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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