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9:30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69,666,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9,604,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29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550,2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87,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审议通过议案1.00《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0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37%;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3%;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0%;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7%。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2.00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11,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80%;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3.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11,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80%;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4.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11,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80%;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5.00 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0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3%;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0%;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7%。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6.00 审议通过《关于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3%;反对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3%;反对6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09,261,113股;关联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81,051,861股;关联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75,800,000股,以上为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陈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240股。以上四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116,214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瑜文、欧铭希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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