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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古少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8,626,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27,401,036股,为公司总股本1,341,296,921股扣除回购账户13,895,885股后的总股数,下同)的36.057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6,712,32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13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14,4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590,1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675,7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14,4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议案7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285,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3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19%;反对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6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2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32%;反对2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46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6%;反对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868,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1,7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49%;反对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0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7%;反对3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85%;反对3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0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7%;反对3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85%;反对3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0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7%;反对3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85%;反对3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段博文律师、武嘉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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