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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价格、数量等。董事会同意公司选择合适时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本项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议案二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将其更名为《公司治理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经与公司常年证券律师确认,本次修订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制度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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