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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2,96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97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2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8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8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8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8.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9.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52,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提名武剑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1,202股

  10.02.候选人:提名陈友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003股

  10.03.候选人:提名李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51,220,002股

  10.04.候选人:提名姜学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401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提名武剑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8,202股

  10.02.候选人:提名陈友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7,003股

  10.03.候选人:提名李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7,002股

  10.04.候选人:提名姜学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7,401股

  (3)表决结果:武剑飞、陈友德、李武、姜学谦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提名海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002股

  11.02.候选人:提名高岩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003股

  11.03.候选人:提名孔全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51,220,401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提名海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7,002股

  11.02.候选人:提名高岩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7,003股

  11.03.候选人:提名孔全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7,401股

  (3)表决结果:海洋、高岩、孔全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提名张勇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402股

  12.02.候选人:提名王琳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51,220,402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提名张勇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7,402股

  12.02.候选人:提名王琳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7,402股

  (3)表决结果:张勇、王琳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妍 王娜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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