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相关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时已承诺,确保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不发生变动。经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558,346,922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3、自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58,346,922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6,322,8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64,669,72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76,339,10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a、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b、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322,8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76,339,106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49元。
2、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558,346,922股×0.05元/股=27,917,346.10元;公司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公司本次共计转增111,669,384股(即:558,346,922股×0.2)。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27,917,346.10元÷564,669,722股=0.0494401元/股;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111,669,384股÷564,669,722股=0.1977605。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4401元/股)÷(1+0.1977605)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彭娜、李珍
咨询电话:027-8138 8855
传真电话:027-8138 3847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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