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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山西美锦飞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浙江飞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美锦飞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二手车经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技术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技术研发、咨询;能源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氢气的储存、运输服务,加氢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汽车用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与维护;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货运站货物管理;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广东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35%;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

  (四)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技术研发、咨询;能源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氢气的储存、运输服务,加氢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浙江飞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二手车经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技术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雄欢企业管理中心持股30%

  (六)山西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水屯营村新307国道东01号美锦能源办公楼401室

  经营范围:电容炭、硬碳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石墨烯、富勒烯、超级电容器、铅碳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陈成猛持股25%

  以上新设立公司已完成工商核名,尚未成立的公司相关信息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等,旨在遵循公司氢能产业区域化布局的战略方针,确立各地氢能产业园建设、运营及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美锦飞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飞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旨在进一步开拓飞驰汽车的销售市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带动各地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布局和商业化应用的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设立山西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旨在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联合已建成10吨/年超级电容炭中试线基础上,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进一步合作,将产品进行工业规模化生产,尽快投放市场替代进口。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合作各方的专业力量与资源优势,加强公司在氢能及电容炭等新材料应用领域的产业布局,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子公司,具体登记信息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于氢能及电容炭等新材料产业,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本次投资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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