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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8,423,5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78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21,013,7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106%。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601,829,9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48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593,6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916%。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56,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2%;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56,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50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741,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2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741,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77%;弃权2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6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48,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9%;反对4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538,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1%;反对4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63%;反对94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8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48,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9%;反对4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538,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1%;反对4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81%;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76,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6%;反对4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567,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47%;反对4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9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41,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4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532,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82%;反对4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3%;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赵胜律师、田利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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