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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浙江义乌生产基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20-040号)。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临2020-041号)。

  独立董事对上述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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