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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及其他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涉及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如附件。

  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pic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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