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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8.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50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49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审议程序

  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对投资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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