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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2,677.5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8.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50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49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公司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5月15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金额为12,603.4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12,603.45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3.25万元(不含税),其中已经以募投资金支付金额为485.44万元(不含税),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74.07万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83.74万元(不含税),将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相关预先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4号,该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2,677.52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12,677.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5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4号),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康农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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