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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61,715,366.2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392,180,539.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现有总股本数133,380,000.00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53,352,0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2.9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可持续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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