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截至2016年8月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

  截止2016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专审字[2016]48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投入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整上述项目建设周期,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推迟到2019年8月31日。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较长,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推迟到2021年8月31日。

  截至2020年5月1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47,064,282.12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形如下表:

  注:用于暂时补流的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于2020年5月25日归还到账。

  三、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万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5月25日,前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流的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账户情况如下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而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465.00万元左右,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综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洪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洪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