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展暨解除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的通知,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19,197,407股已办理完成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于2017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53号),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公告编号:2017-059)。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于2017年8月31日、2017年10月26日分别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二期)发行。同时,珠海国轩分别于2017年7月25日、2017年10月24日办理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92,000,000股分别转户至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1”)、“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2”) 、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3”)和“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4”)(公告编号:2017-068、2017-087)。

  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12日、2018年11月8日、2019年8月28日,珠海国轩与本次可交换债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分别签署了担保及信托补充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2,500,000股、7,900,000股、60,000,000股、1,650,000股登记在专户中(公告编号:2018-094、2018-096、2018-107、2019-078)。

  2020年3月7日,珠海国轩与开源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补充协议,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本公司股份 合计80,160,000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公告编号:2020-013)。

  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已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分别自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26日和2018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部分持有人实施了换股,上述换股完成后珠海国轩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含可交债专用账户持股)209,521,0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55%(公告编号:2020-006、2020-008、2020-012、2020-044、2020-045)。

  二、控股股东本次解除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近日,珠海国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将珠海国轩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担保及信托登记专户1和专户2中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9,197,407股办理解除手续,该部分股份占珠海国轩所持公司股份的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国轩持有公司股份206,303,657股(含可交债专用账户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其中,珠海国轩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0,058,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可交债担保及信托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244,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累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国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缜先生、李晨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9,620,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3%。珠海国轩可交债担保信托登记股份合计26,244,9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珠海国轩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冻结股份合计为201,84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

  公司将持续关注珠海国轩可交债换股情况,上述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