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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公司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7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为剩余8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50,000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12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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