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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8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3.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首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首次权益的授予条件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1、除19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外,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以2020年5月27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3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2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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