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0-04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创办于1984年,“专注、极致”,根植于橡胶V带行业30余年,于2008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浙江省一家致力于胶带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非轮胎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橡胶V带,是行业内的标志性品牌,用于传输机械动力。按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工业V带、农机V带和汽车V带,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汽车制造业等诸多领域。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公司产品通过地区经销商销售给终端用户,具体模式为公司把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将货款直接支付给公司,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亦转移给经销商。在终端销售定价方面,在限定底价基础上,由经销商自主定价销售给用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为全国最大的橡胶V带制造商,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的统计数据,公司在国内橡胶V带市场的占有率位居首位,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竞争格局无较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8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评级(2017)010727),“三力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8年6月29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2018年8月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1097),维持"三力转债"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与“三力转债”发行时评级结果无差异。
2019年6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18年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9)100310),维持"三力转债"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与“三力转债”发行时评级结果无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V带,营业收入789,609,905.49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3.46%。营业成本484,725,218.9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1%,毛利率为38.61%,比上年同期增加4.31个百分点。
2、2019年,橡胶V带销售量为324,337,411.98A米,比上年同期减少4.23%。生产量为333,659,339.68A米,比上年同期减少1.78%。库存量为70,279,614.29A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5.2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7.48%,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市场稳定,持续进行产品的研发和改进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自查结果,2018年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杭州隐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长兴华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共计7,400.00万元,实质上构成了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前后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差异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报告日,上述其他应收款74,525,625.00元已全部收回。
本次追溯调整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如般量子发起设立南京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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