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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因2018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实际控制人以投资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导致公司2018年形成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通过公司拟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自查结果,2018年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杭州隐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长兴华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共计7,400.00万元,实质上构成了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9年,其他应收款少计74,525,625.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多计40,0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多计33,913,287.31元;未分配利润少计612,337.69元;财务费用少计525,625.00元,投资收益多计86,712.69元。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具体调整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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