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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香港”)、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保理天津”)、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Florens Maritime Limited、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锦州)”)、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广州)”)、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连云港)”)、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香港)”)、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LNG01”)、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宇”)。

  2、本次担保金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2亿美元的担保、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担保、为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5亿人民币的担保;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5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的担保;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为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担保;佛罗伦国际有限公司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情况:本公司为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4.27亿美元、为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18亿美元、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为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3.73亿元人民币、为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23亿人民币、为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7.31亿人民币、为上海寰宇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4亿人民币;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东方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55亿美元、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56亿元人民币;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为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89亿美元。

  4、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6、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把握市场时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向以航运业为依托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转型,公司将继续灵活运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以确保资金需求。通过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资本开支计划及融资合约执行的测算,预计公司在该期间需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情况(以下简称“本项担保授权”)如下:

  1、本次担保授权额度

  2、本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及佛罗伦国际有限公司为以上公司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以上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

  4、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 月至2021 年 6 月 30日。 本项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1:

  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注册资本:港元1,000,000和美元1,777,558,800、2,900,000,000人民币

  经营范围:传统的船舶光租、期租等经营租赁,以及新造船、二手船的融资、售后回租、联合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负责集装箱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海发香港资产总额为 102.61亿美元,净资产为0.35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0.12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02.26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9.66%;2019年营业收入为 9.34亿美元,净利润为-1.13亿美元。

  被担保人2:

  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0 号 3E 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 35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8.62亿人民币,净资产50.10亿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56.27亿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98.5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63%;2019年营业收入为24.82亿人民币,净利润为5.94亿人民币。

  被担保人3:

  名称: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蔺钢

  注册资本:39793.919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82亿人民币,净资产4.16亿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23亿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2.66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5.28%;2019年营业收入为0.77亿人民币,净利润为0.05亿人民币。

  被担保人4:

  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814(天津仪远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053号)

  法定代表人:蒋仲

  注册资本: 10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咨询;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32.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54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85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6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14%;2019年营业收入为1.8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68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5:

  名称: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负责人:苏毅刚

  已发行股本: 12000美元

  经营范围: 集装箱租赁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20亿美元,净资产6.14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4.36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1.06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4.30%;2019年营业收入为1.35亿美元,净利润为0.01亿美元。

  被担保人6:

  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注册资本: 1.4亿港币

  经营范围: 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97亿美元,净资产2.6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9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28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77.50%;2019年营业收入为0.53亿美元,净利润为0.19亿美元。

  被担保人7: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良

  注册资本: 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环保垃圾箱、托盘、非压力罐体、金属结构制造、箱用零部件以及售后服务;板材预处理和钢结构件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0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32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8.7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7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9.08%;2019年营业收入为11.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54亿元。

  被担保人8: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

  法定代表人:任余东

  注册资本:2141.778万美元

  经营范围: 金属制品业(具体经验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9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0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8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2.9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1.14%;2019年营业收入为17.3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4亿元。

  被担保人9: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6号

  法定代表人:马波

  注册资本: 4413.39万美元

  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及售后服务;集装箱半挂车的设计、制造、再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36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6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7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6.68%;2019年营业收入为12.8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94亿元。

  被担保人10: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Room 4802, 48/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主要负责人:刘冲

  注册资本: 1万美元

  经营范围:钢制干货集装箱贸易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4亿美元,净资产0.0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 3.8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8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7.82%;2019年营业收入为4.86亿美元,净利润为0.003亿美元。

  被担保人11:

  名称: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李兵

  注册资本5万美元,已发行股本1美元

  经营范围: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3亿美元,净资产0.08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0.10亿美元,负债总额为0.9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2.29%;2019年营业收入为0.06亿美元,净利润为0.03亿美元

  被担保人12:

  名称: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50号1906室

  法定代表人:李前敏

  注册资本: 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物流装备的研究开发,实业投资,以物流装备为主的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相关的咨询服务,销售、租赁、维修集装箱。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5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32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 17.1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7.2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90%;2019年营业收入为0.7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亿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董事长将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审批情况与有关交易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本次以担保授权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0年 7 月 1 月至2021 年 6 月 30日的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33.89亿美元和93.83亿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3.22%,净资产比例约为138.58%。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2.45亿美元和90.27亿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2.26%,净资产比例约为132.8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七、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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