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的申购起点金额做如下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调整内容

  自2020年6月1日起,招商银行对上述基金定投扣款的最低金额区分“普通定投” 和“聪明定投”。对于“普通定投”业务, 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即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10元以下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业务,定投起点可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进行调整,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以上均无级差。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如本公司旗下其他产品开通或恢复定投业务,以及新增通过招商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其定投金额起点将同时遵循上述调整。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定投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招商银行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投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时,需遵循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热线:4009-100-88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服热线:95555

  五、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