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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已拥有完整“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电石渣制水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将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对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详见下表: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

  3、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公司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2)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情况如下表:

  公司目前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3)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行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公司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与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计提2020年度折旧额1.05亿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后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对于公司2020年资产重组涉及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仍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不会对该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事项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变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0〕3-106号)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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