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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6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发出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陈江先生、俞迪辉先生、陈黎慕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盛基先生、郑万青先生、谢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郑万青先生、谢雅芳女士6万元/人.年,叶盛基先生独立董事津贴0元;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人.年。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锋: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万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通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40,00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江:男,197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美国特洛伊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浙江大学EMBA、浙江省诸暨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浙江省诸暨市青联常委委员、浙江省诸暨市工商联副主席、浙江省绍兴市工商联常委、2013年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称号。曾就职于美国American Sunstar,INC.和BEPC Limited Corporation。现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总裁,兼任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诸暨万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公司董事长陈锋之哥哥,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俞迪辉:男,1967年出生,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科长、浙江万安实业公司科长、浙江万安实业有限公司部长、浙江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任、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俞迪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妹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7,194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黎慕:男,1962年出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供销科科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黎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弟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7,19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焕春: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生,现任公司国际贸易部总经理,兼任安徽万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姚焕春先生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女婿,公司董事长陈锋、董事陈江的姐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傅直全: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现任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傅直全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雅芳:女,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任副秘书长;杭州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杭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商业局任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谢雅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盛基: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总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所标准研究室主任、法规研究室主任、认证研究主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副总经理(常务)、总工程师、技委会主任,高级工程师、教授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技术部主任兼T10企业电动汽车工作组长、助理秘书长兼技术部主任、专家委主任、T10企业电动汽车副秘书长(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兼任管理者代表、技术部主任、零部件部主任)、专家委主任,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兼副秘书长。

  叶盛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万青: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九三学社。历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万青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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