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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广投资”)通知,招广投资所持的以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成功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广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2020年5月29日,招广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本次债券简称“20招广EB”,债券代码117163,募集资金规模5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本次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起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26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本次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其持有的该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20年5月19日,招广投资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408号)。招广投资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转让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申请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2020年5月22日,招广投资因其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116,81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该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招广投资本次质押股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3、关于招广投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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