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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长通股权的议案》。

  长园长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园长通”)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管道防腐热缩材料、油气管道工程、PET 热缩套管,注册资本为5,555.55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为落实产业聚焦战略,同意公司出售所持长园长通股权。参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长园长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005号),考虑到长园长通的实际运营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所持有长园长通90%的股权作价8,28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长通合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通合泰”)。长通合泰的合伙人为李珊珊、徐志伟、胡福友、宋福宣,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珊珊。长通合泰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根据转让双方约定,长通合泰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款2,000万元,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6,280万元。股份转让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长园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收到长园长通同意转让的股东大会决议后生效。截至公告日,转让各方尚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交割日为长通合泰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但长园长通于2020年6月28日前未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全额偿还所有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解除长园集团的担保责任的,交割日顺延。公司为长园长通提供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到期期限为2020年6月28日。长园长通将于2020年6月28日前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全额偿还前述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长通合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存在委托长园长通理财的情况。

  长园集团深化落实聚焦“工业及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数字化”的发展战略,对公司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重点布局发展智能电网和智能装备业务。长园长通各项财务指标在长园集团各项财务指标中占比很小,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交易取得股份转让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长园长通的股权,公司不再合并长园长通(包括其子公司)财务报表。本次交易预计形成投资收益约47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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