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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9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牛立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06,774,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1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1,386,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2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87,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14%。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5%;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3,21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03%;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3,21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30%。

  议案2.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346,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0%;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76,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953%;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4%。

  议案3.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571,6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11%;反对1,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1%;弃权3,21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0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639%;反对1,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2%;弃权3,21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30%。

  议案4.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503,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44%;反对3,853,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72%;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929%;反对3,853,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1%;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9%。

  议案5.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333,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41%;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6%;弃权1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117%;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80%;弃权1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4%。

  议案6.00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748,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78,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4%;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议案7.00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433,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87%;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6%;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80%;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议案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433,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87%;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6%;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80%;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议案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96,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7%;反对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25,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683%;反对6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8%;弃权1,4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9%。

  议案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428,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75%;反对3,330,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88%;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523%;反对3,330,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98%;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议案1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980%;弃权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25,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80%;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王雪欣、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1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40,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42%;反对3,340,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王雪欣、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1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80,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7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10,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4%;反对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钟晓敏、李威

  3.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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