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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金等,担保的主债务品种包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行为。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于2020年5月2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伊犁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工商银行伊犁分行向川宁生物提供人民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川宁生物将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提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证为准。同时,公司与工商银行伊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针对川宁生物上述贷款事项,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二)保证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

  (六)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上述担保事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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