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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城市规划及城市更新与发展需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的土地建筑物纳入拆迁范围,公司与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本次征收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征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征收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征收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征收事项概述

  因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玉政发〔2020〕13号),决定对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根据上述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2020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征收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征收补偿协议及后续事项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外)。

  2020年5月31日公司与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二、征收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及房屋征收人是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人是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房地产征收涉及的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权证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玉房权证玉环字第 131811、131812、131813、131814、131815号;

  2、《土地使用证》号为玉国用(2012)第00272、00273、00274、00276、00277号。

  征收总建筑面积19,369.59平方米,征收总用地面积39.2235亩。

  四、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征收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人: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征收人及征收实施人合称甲方)

  被征收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补偿方式及标准

  本次征收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乙方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道路代征用地按划拨土地评估价值的60%予以贴补。

  (三)补偿项目、标准及金额

  按《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玉政发〔2020〕13号)文件相关补偿标准和评估报告金额及实际情况再作具体调整。

  (四)奖励

  1、货币补偿奖励:以乙方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评估价值10%,按评估报告书确定金额。

  2、签订协议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享有签订协议奖励。签订协议奖按用地面积(不含代征面积)以每亩30万元的标准奖励。

  3、提前搬迁腾空奖励: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房屋腾空交付给甲方的,按用地面积(不含代征面积)给予16万元/亩的腾空奖励。

  (五)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评估报告出具后,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补偿与奖励金额款进行确认。确认后,甲方依据玉政发【2020】13号文件相关内容,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30%,剩余款项在乙方房屋腾空完毕且交付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注销证明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若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征收补偿款的,根据本协议补偿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3%的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征收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尚未进行评估,补偿及奖励总金额尚未确定,不能估计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搬迁事项及搬迁补偿款的落实工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并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完成搬迁工作。公司已在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新建厂房并已陆续投入使用,拟规划部分厂区作为玉环市双港路生产基地搬迁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司将以本次搬迁为契机,加强生产集群提升智能制造,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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