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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5月17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吴柳青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柳青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算。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柳青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一级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会计核算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柳青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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