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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5月29日收到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张崇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崇俊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崇俊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张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崇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重大项目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崇俊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0年6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施东月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施东月先生简历详见附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施东月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西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部门经理;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浙江华元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中梁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进入本公司。

  施东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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