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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是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1)由彭可云、赵炯、王晓光、赵志奋、保安勇、濮瑜、王骏宇、珠海中润创达打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靖杰”)49%股权;(2)由赵志祥、袁大江、丁雪平、珠海诚威立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威”)49%股权。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在披露发行股份购买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0-045),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说明。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等有关的议案,并与中润靖杰、欣威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29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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