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0年6月1日下午14:00-15:30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6月1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6月1日上午9:15 至2020 年6月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嘉棣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19名股东,代表股份272,905,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580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7名股东,代表股份266,799,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8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1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2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13名股东,代表股份6,700,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99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593,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1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290%。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八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静  柴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三)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