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暨拟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5),同意公司根据中短期发展战略,投资28000万元,在湖北省潜江化工园征地兴建电子特气产业园,主要产品为电子级高纯氨,生产能力为8wt/a,电子级高纯氢气,生产能力20000万Nm3/a。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潜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合同书》,对项目及用地进行了约定:
项目名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
项目内容:电子级超纯氨8万吨/年,电子级高纯氢气32000万方/年(最大产能)。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8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总建筑面积6252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2.565亿元,其中:厂房等基础设施投入0.641亿元,设备投入及其他1.924亿元。
项目地址:位于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汉南社区(具体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约130.92亩,建设周期10个月。具体位置和实际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定界图为准。
投资强度:公司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亩;税收贡献率:企业达产后税收贡献每年不低于8万元人民币/亩;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出让期限:50年。
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42.00%,绿地率<15.00%。
土地价格:潜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以摘牌价为准。为支持企业发展,潜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诺为公司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及周边环境服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产品在光伏行业、电子行业、氢能源汽车等应用,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后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行业环境、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市场开发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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