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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韩辰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进行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人员的聘任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王波、马卓檀、张昆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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