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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24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4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18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3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020年4月0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年5月0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8,052,793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947,20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947,207股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量为118,052,793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0,068,974.81元=118,052,793股×0.17元/股;公司本次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本为35,415,837股=118,052,793股×0.3。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应以0.2951320计算(每股转增股本数=实际转增股本数/总股本,即0.2951320=35,415,837÷120,000,00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67241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672415元/股=20,068,974.81元÷120,000,000股)。因此,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72415元/股)÷1.2951320。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调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拟回购价格上限由18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18元/股-0.1672415元/股)÷1.2951320=13.7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4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7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3.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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