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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因工作调整原因,宋其东先生于近日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本人将不再在上市公司任职。宋其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9,040股,将会遵守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公司对宋其东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德春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孙成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孙成龙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本次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勤华永事务所的书面函件,称:在业务承接自查过程中发现,其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可能构成潜在的独立性影响。特此向公司提出申请,无法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对此事项表示歉意。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事务所将积极配合公司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

  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0-26)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2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

  孙成龙,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成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进行核实,其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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