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三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38人,代表股份数量277,09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92%。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6人,代表股份数量113,611,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8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164,375,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人,代表股份数量112,722,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八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7,098,050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468,625股的股东郑钟南及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09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1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柳启乾、韩莹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