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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7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1,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19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次不能解除限售的255,99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17,193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51元/股。

  回购资金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南洋股份

  申报时间:自2020年6月3日起 45 天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谢馥菁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887818

  电子邮箱:xie.fujing@nanyangcable.com

  邮政编码:515041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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