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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海尔大学B1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张若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梁海山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施天涛、钱大群、武常岐、林绥、阎焱因事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公司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参会的股东情况,将除去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四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统计为“(持股)5%以下股东”。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议案8、13、14为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参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合计为2,576,559,148股。

  2、特别决议情况:议案15、1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6-11、13-14、16-17均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彦妍、张若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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