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提名函,提名蔡高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1,15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蔡高校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经历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蔡高校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推荐股东提名的蔡高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蔡高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东的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蔡高校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是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战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运营效率。自上次离任至今,蔡高校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本次提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提名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高校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高校先生简历
蔡高校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商学院。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培训中心;1997年至2002年任职于华安保险公司南头分公司;2002至200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蔡高校先生通过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11,151,960股,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蔡荣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高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蔡高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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