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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公告编号:           临 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8,504,6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51,952,36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552,2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154号)》,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266.19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195.24万元(不含税),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已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516.93万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6.93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赛伍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赛伍技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同意赛伍技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266.19万元。

  4. 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我们认为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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